根據《烏海市黨委辦公廳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<海勃灣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烏黨辦發〔2014〕29號)文件精神,設立海勃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,掛海勃灣區法制辦公室、金融辦公室牌子,為海勃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。
一、職能轉變
(一)新增的職責
指導、監督全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。
(二)加強的職責
強化服務、應急、法制、督查工作職責。
(三)整合的職責
將政府信訪局的職能劃出。
二、主要職責
(一)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、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;組織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領導講話等文稿。
(二)研究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有關問題,提出審核意見,報區政府領導審批。
(三)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,對區政府部門間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,報區政府領導決定。
(四)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,組織開展調查研究,提出意見和建議,為政府主要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。
(五)負責區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和會務工作,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。
(六)負責區政府應急管理工作,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,協助處理相關事項。
(七)對區政府公文、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、跟蹤調研和及時報告;對區政府系統承擔的人大代表建議、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進行組織和指導。
(八)負責政務信息的調研、采集、整理、傳遞等工作,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。
(九)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。
(十)負責區政府金融工作。
(十一)負責區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。
(十二)負責區政府政務城域網建設及數字海勃灣建設工作。
(十三)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三、內設機構
不設內設機構
四、人員編制
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16名??萍夘I導職數6名(正科級1名,副科級5名)。其中:主任1名、副主任5名。另核定工勤編制5名。
五、其他事項
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、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。
六、附則
本規定由海勃灣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,其調整由海勃灣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。